列支敦士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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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支敦士登的國名起源于18世紀(jì)初,來自維也納的列支敦士登大公約翰?亞當(dāng)買下了兩塊采邑:許內(nèi)勒貝格莊園(Schnellerberg,1699年)與瓦杜茨郡(Vaduz,1713年),并且成為神圣羅馬帝國的加盟成員之一。1719年1月23日,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(Karl VI)將這兩個地方合并成立一個獨立的小型大公國,賜名為列支敦士登。
1919年時列支敦士登將其該國的對外關(guān)系(國防、外交)完全委由瑞士代理,組成一個中立聯(lián)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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